我們都知道在青島注冊公司都應該有一個公司法人,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,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。那么在青島公司注冊需要幾個人?注冊不同類型的公司類型的人員有哪些要求?青島注冊公司都需要哪些必備的職位?
青島注冊有限責任公司分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與兩人有限責任公司,有限責任公司可以不設董事會與監事會,但需要有公司執行董事、總經理、監事人這三個職位。如果需要可以設立董事會及監事會,董事會人員不得小于三人,監事會人員不得少于三人。(監事會董事會人員可以不是投資人)
1、青島注冊一人有限責任公司,是指只有一個投資人出資成立的有限公司,但不是只需要一個人便可以注冊成立公司,有些職位,比如公司的法人、執行董事與經理可以由這一個出資人來擔任,這個時候必須要有一位監事,也就是根據公司注冊制度,成立一人有限公司還需要有一名監事人,但是公司法的相關規定來說,公司的法人不可以同事擔任公司監事人,所以還得需要找一個人擔任監事人,監事人可以只擔任職務而不用出資。注公司法規定一個人只能成立一家自己一個人投資的公司,所以注冊一人有限公司最低的人員要求是2人,需要的職位必須有四個法人、執行董事、經理和監事人。
2、青島注冊二人有限責任公司指的是公司由2-50個人出資成立的有限公司,公司的法人可以由投資人之一擔任,執行董事、總經理可以任意人擔任、也可以是法人擔任。并且公司的監事同樣不可以法定代表人擔任,但其他的股東可以擔任監事人,或者其他非公司股東也可以擔任公司股東,所以注冊一人有限公司最低的人員要求是2人,需要的職位必須有四個法人、執行董事、經理和監事人。
任何一種公司類型的注冊,法定代表人,都只有一個人;公司的法人可以不是股東,可以外聘。也就是說一個公司只能有一個法定代表人,但一個法人可以同時擔任多個公司的法人。
公司注冊分為兩種,一種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需要合伙人自己就可以注冊,另一種二人有限責任公司則需要兩個到五十個合伙人。